欧盟 CPNP 化妆品合规服务视觉图

欧盟化妆品合规服务

EC 1223/2009CPNPCPSRPIF欧盟RP

法规与监管框架

欧盟化妆品法规 (EC) No 1223/2009,于2010年1月11日生效,并于2013年7月11日全面实施。

化妆品定义

用于人体外部部位(表皮、毛发、指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物质或混合物, 主要目的为:清洁(Cleaning)、添香(Perfuming)、改变外观(Changing appearance)、保护(Protecting)、 保持良好状态(Keeping in good condition)、修正体味(Correcting body odours)。

责任人资质要求

责任人必须为欧盟境内的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或经书面授权的第三方实体之一, 其名称及地址需标注在产品标签上。责任人需确保产品符合规定,并对其安全性负责。

化妆品合规流程

  1. 账户申请
    1. 申请 CPNP 化妆品通报所需账户,并确认后续提交权限。
  2. CPNP化妆品通报
    1. 责任人
    2. 产品配方(纳米材料,CMR类特殊成分)
    3. 产品包装
    4. 上市地区
    5. 原产国
  3. PIF产品信息文件
    1. 产品描述
    2. 产品安全评估报告CPSR
    3. 生产工艺描述符合良好生产规范声明(GMP)
    4. 产品功效证明
    5. 动物实验数据

化妆品投放欧盟市场之前,需要编写 PIF 文件,并自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之日起保存 10 年。

服务内容

  • CPNP通报账户申请
  • 产品配方审核
  • 产品包装审核
  • CPNP通报
  • CPSR撰写,包括化妆品产品安全信息与化妆品产品安全评估
  • PIF资料审查与编制
  • 欧盟境内责任人(RP)服务

其他服务

官方来源

#机构文件定位发布日期 / 生效日期官方链接
1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 on cosmetic productsArticles 3–5, 8, 10–13, 19–20, 23 and applicable Annexes2026-05-01 / 2013-07-11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