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香精过敏原标签:2026 与 2028 过渡节点
最近更新 2026-10-16法规复核 2026-10-16

2026 节点后首次投放欧盟市场的产品,与该日期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适用不同过渡路径。
欧盟Labeling
简短结论
欧盟香精过敏原修订将另外 56 种过敏原纳入单独标示框架。不符合新规则的产品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不得再投放欧盟市场;在该日期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可继续供应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
重点摘要
- 2026 年 7 月 31 日控制新产品投放市场。
- 2028 年 7 月 31 日是在此前已投放产品的继续供应截止日。
- 公告所述单独标示阈值为驻留类产品 0.001%、淋洗类产品 0.01%。
法规状态与过渡期
欧盟委员会法规 (EU) 2023/1545 修订了法规 (EC) No 1223/2009 附件 III,并设定了扩大后的香精过敏原标示规则过渡日期。 [EU-2023-1545]
欧盟委员会表示,新增的 56 种香精过敏原在驻留类产品中超过 0.001%,或在淋洗类产品中超过 0.01% 时,必须单独标示。 [EU-FRAGRANCE-2026]
自 2026 年 7 月 31 日起,不合规产品不得再投放市场;在该日期前已投放市场的产品可继续供应至 2028 年 7 月 31 日。 [EU-FRAGRANCE-2026][EU-2023-1545]
准备重点
- 向供应商取得当前香精过敏原资料。
- 按成品配方和产品类型重新计算。
- 同步更新标签稿、PIF 和安全资料。
- 把 2026 年节点后的新投放产品与符合过渡条件的库存分开。
实用清单
- 供应商声明已版本化。
- 驻留类或淋洗类分类已记录。
- 阈值计算已留存。
- 标签、PIF 和安全资料使用同一配方版本。
- 过渡库存具备投放市场时间证据。
EasyComply 可以如何协助
EasyComply 可协助团队把配方、供应商、标签和过渡期证据关联到同一受控产品版本。具体产品结论仍需完成来源与配方审核。
官方来源
| # | 机构 | 文件 | 定位 | 发布日期 / 生效日期 | 官方链接 |
|---|---|---|---|---|---|
| 1 | European Commission | Fragrance Allergens Labelling | Individual-labelling thresholds and 2026/2028 transition dates | — / — | 官方来源 |
| 2 | European Commission | 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3/1545 on labelling of fragrance allergens in cosmetic products | Article 2 transition provisions and Annex amendments | 2023-07-26 / — | 官方来源 |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法律或监管意见。作出市场决定前,请核对官方来源和自身产品事实。
